工伤鉴别和工伤评残是一样的吗
工伤鉴别和工伤评残确实是一样的,工伤鉴别,或者说伤残鉴别,都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到的伤害程度,并据此来评估其劳动能力是不是遭到影响,具体来讲:
1.工伤鉴别和伤残鉴别是一回事,都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别应该被称作劳动能力鉴别。
2.鉴别过程旨在评估工伤职工在治疗终结或伤情相对稳定后,是不是存在残疾与残疾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
3.应该注意的是,虽然工伤鉴别和伤残鉴别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在实质操作中或许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或不一样的叫法。
因此,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别时,应明确知道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步骤。
2、工伤鉴别时间与步骤是如何
工伤鉴别的时间一般是在工伤认定完毕,且工伤职工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状况下进行,详细步骤如下:
1.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准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别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2.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别,并在60日内作出鉴别结论,假如申请人对鉴别结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第三申请。
3.省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作出的鉴别结论为最后结论,职工应据此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假如工伤职工的伤残状况在一年后发生变化,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别。
工伤鉴别部门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找法网提醒你,工伤鉴别的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别时,应该注意以下事情:
1.确保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程序,并获得了工伤认定决定。这是进行工伤鉴别的首要条件条件。
2.筹备好所有有关的工伤医疗材料,以便在申请鉴别时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
3.知道并遵守当地的工伤鉴别规定和步骤,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4.假如对鉴别结论有异议,应准时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第三鉴别申请,并筹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看法。
总之,工伤鉴别是职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要紧步骤之一。职工应知道我们的权益和义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鉴别工作。